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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自营空气炸锅质量问题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先生在京东平台购买自营的‘某品牌智能空气炸锅’(价格1200元),使用中发现加热不均匀导致食物烧焦,且产品外壳存在裂缝。联系客服后,平台以‘已过七日无理由退换期限’为由拒绝退货,仅建议联系商家。王先生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发现产品存在设计缺陷,但京东以‘自营商品售后由商家负责’推脱。期间平台未主动介入,也未提供有效解决方案,导致王先生多次往返售后部门且损失额外维权成本。

审理过程

王先生向12315投诉,平台仍拒绝承担主体责任,案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判决结果

法院判令京东需承担自营商品质量责任,全额退款并赔偿200元运费及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40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强化平台自营商品责任边界,防止平台以‘商家负责’规避法定售后义务。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