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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直播间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王某通过快手直播间购买某网红推荐的'天然美白凝胶',主播声称'30天见效'并展示虚假检测报告。商品实际为添加违禁成分的劣质产品,王某在使用两周后出现皮肤过敏症状,经检测确认为激素成分。平台虽在商品页面标注'商家自营',但未核实主播资质与商品信息,且在直播中推送该商品时未设置警示标识。王某支付1280元购买,维权过程中发现多个用户反映相同问题,平台拒绝提供直播录像及商家信息,导致证据链断裂。案件涉及37次虚假宣传记录,累计销售额超50万元,引发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约谈平台,法院调取平台审核记录

判决结果

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判决退款1280元并赔偿3840元

涉及法律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对直播带货的主动审核义务标准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