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无资质商家售假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店铺购买标称'进口保健品'的胶原蛋白粉(单价150元,共购5盒),支付后发现商品实为国内普通蛋白粉。张某通过商品详情页显示的营业执照发现该店铺系个人注册且无保健食品经营资质。多次投诉后平台以'商家为第三方授权'为由拒绝下架。2023年10月,张某向市场监管局举报,平台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其损失500元及维权成本。
审理过程
法院调取平台审核记录,证实未核查商家资质及商品备案信息。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消费者500元及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强化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查的法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