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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美妆退货退款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进口口红(单价300元),收货后发现产品存在色号偏差且包装破损。李女士通过平台申请仅退款,但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平台客服以‘人工审核需3个工作日’为由延迟处理,期间李女士多次提交补充材料仍未获响应。直至第15个工作日,平台才通知商家需提供质检报告,而商家声称无法提供并要求用户承担检测费用。案件中,用户举证显示商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且平台未及时启动自动退款流程。平台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审核不及时、流程不透明问题,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平台未履行及时处理义务,商家拒绝仅退款违反《消法》第24条。

判决结果

支持用户退款请求,因平台延迟处理导致损失,判决商家承担部分维权成本。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了平台在售后纠纷中的及时介入义务,警示商家滥用仅退款规则。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