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美妆赠品退货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进口品牌粉底液(单价800元),商家宣传中明确标注赠送价值200元的同系列旅行套装。商品收货后,李某发现粉底液存在色号不均的质量问题,遂申请退货。商家以赠品需一并退回为由拒绝单独处理,且要求李某承担赠品运费。李某多次通过京东客服沟通,商家仍以'赠品不走售后流程'为借口拖延处理,甚至将赠品旅行套装密封并寄回,导致赠品无法再次销售。该商品属于美妆类,交易金额为800元,纠纷起因系质量问题引发的售后争议,经过多次协商未果后,李某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并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单独退货渠道。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强制捆绑退货条款违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赠品需独立约定售后规则的规定,同时认定质量问题由商家承担。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接受粉底液单独退货,退还货款800元,赠品旅行套装由商家自行处理,驳回李某要求三倍赔偿的请求。
涉及法律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案件意义
明确赠品与主商品的售后责任界限,防止商家利用赠品条款规避法定义务,为类似纠纷提供裁判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