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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屏手机维修难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李女士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旗舰手机,价格6999元。使用三个月后手机屏幕出现碎裂,联系商家客服要求保修,对方以'非人为损坏需自费维修'为由拒绝。李女士多次通过平台投诉并提供购机凭证,商家仍拖延至2023年8月才回复,称厂家已注销且无法提供维修服务。期间商家要求支付1200元维修费,李女士认为该费用远高于市场价并存在推诿责任嫌疑。案件涉及知名品牌手机,交易通过京东自营完成,消费者主张商家应承担保修义务及差价赔偿。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及维修承诺,核实商品是否在保修期内。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维修责任并退还差价800元,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0条及《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40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自营商家应保障正品维修服务,防止利用格式条款规避责任。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