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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美妆代购售假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进口美妆套装,支付金额1200元。该店铺注册名为‘时尚代购小刘’,但未公示化妆品注册证号及生产批号。李某收货后发现产品包装无中文标识,经专业机构检测确认为三无假货。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但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李某向平台投诉,平台仅要求商家提供授权书,未核实真实性。5月,李某申请平台介入,平台以‘商家未违规’为由拒绝处理,导致其损失正品差价及维权成本。案件涉及跨境电商代购资质缺失、平台审核流于形式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且对商家售假行为存在监管失职。平台提交的审核记录显示仅核对了营业执照,未查验商品备案信息。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支持李某三倍赔偿请求,共赔付36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标准,强化平台对跨境商品的监管义务。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