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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产品客服失联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了一套价值580元的进口护肤品,商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生产批号及保质期。收货后第三天,李女士发现产品包装破损且质地异常,立即通过平台聊天窗口联系客服要求退货。客服人员以‘已拆封不支持’为由拒绝,后态度突然转变,频繁发送无关广告并威胁‘不再联系’。李女士多次拨打商家固话及发送邮件,均未得到有效回应。平台介入后,商家仍以‘已过售后期’为由拖延处理,最终导致李女士在维权过程中产生额外交通及时间成本。案件关键点在于商家故意制造沟通障碍,利用格式条款规避责任,且平台未及时履行协调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存在恶意拖延行为,且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品拆封影响二次销售。平台因未尽到审核义务被判定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维权交通费,平台承担30%的补充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家售后行为的监督责任,警示商家不得滥用格式条款阻碍消费者维权。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