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促销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陈先生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空气净化器,商家宣称'双十一期间买一送一',实际赠送的滤芯需额外支付499元。商品详情页未标注赠品需付费,且该促销信息在京东首页被重点推荐。陈先生申请退货时,平台以'促销活动已结束'为由拒绝。后经媒体曝光,发现该商家在2023年9月至12月期间多次使用类似虚假宣传手段,而京东未履行广告审核义务。平台在推广该商品时未核实促销内容真实性,导致消费者陷入认知误区。本案引发大量同类投诉,涉及3000余件虚假促销商品。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对京东平台进行突击检查,确认其存在未履行广告审查职责的情形。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陈先生退货运费及三倍赔偿主张,判决京东平台承担连带责任,赔偿3600元。
涉及法律
《广告法》第2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
案件意义
强化平台对促销内容的实质审查义务,维护电商平台促销活动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