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曹某某诉吴某某婚前协议效力及债务承担案

曹某某诉吴某某婚前协议效力及债务承担案

案件事实

原告曹某某(军人)与被告吴某某登记结婚。婚前双方签署协议,约定若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过错方需“净身出户”并承担全部债务。婚后育有一子,后因感情破裂,曹某某诉请离婚。吴某某主张协议中“净身出户”条款显失公平且限制离婚自由,应属无效;同时否认协议约定的巨额债务为其个人债务,认为系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曹某某坚持协议有效,要求吴某某承担全部债务并放弃财产分割。双方对债务真实性及用途存在重大分歧,且涉及军人婚姻特殊保护规定,争议焦点集中于婚前协议效力及债务承担划分。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鉴于涉军婚姻敏感性,法院优先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审理采用书面审查方式,重点审核电子数据证据。原告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流水及婚前协议扫描件,证明被告存在过错及债务流向;被告提交家庭日常消费凭证及收入证明,反驳债务非共同生活所需。双方就协议条款效力及债务性质进行多轮书面质证,法院综合全案证据,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协商。

判决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准予原告曹某某与被告吴某某离婚;二、确认婚前协议中“净身出户”条款因限制离婚自由及显失公平部分无效,但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部分有效;三、被告吴某某承担协议约定的特定债务人民币XX万元,原告曹某某承担其余共同债务;四、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双方无其他争议,本案以调解书结案。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婚前协议中“净身出户”条款的效力边界,确认限制人身自由或显失公平的条款无效,但合法约定的债务分担有效。同时体现了涉军婚姻案件中,法院在维护军人合法权益与保障婚姻自由之间的平衡,为类似家事纠纷中协议效力认定及债务划分提供了参考。

分类:婚前协议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