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董某诉杨某婚前财产协议纠纷案

董某诉杨某婚前财产协议纠纷案

案件事实

原告董某(中国籍)与被告杨某(外籍)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前双方签署协议,约定若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过错方需净身出户,且限制一方提出离婚的权利。婚后因文化差异及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董某以杨某存在重大过错为由起诉离婚,并依据协议主张全部共同财产。杨某抗辩称协议中限制人身自由及剥夺基本诉权的条款无效,且“净身出户”显失公平。本案涉及涉外婚姻财产分割及婚前协议效力审查,核心争议在于协议中人身限制条款及极端财产惩罚条款的法律约束力。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原告董某提交了婚前协议原件、银行流水及证人证言,证明被告存在过错及财产状况。被告杨某提交了涉外婚姻登记证明及反证,质疑证人证言的客观性。法院在诉前调解阶段曾组织双方协商,但因分歧较大未果。庭审中,双方围绕协议条款是否违反公序良俗及显失公平原则进行了激烈辩论,法院重点审查了协议中限制离婚自由条款的合法性。

判决结果

原告董某在庭审结束后、宣判前,经慎重考虑,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裁定准许原告董某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婚前协议中限制人身自由(如限制离婚权)的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同时,提示当事人在订立婚前财产协议时,不得设定显失公平的惩罚性条款,否则相关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涉外婚姻中的协议效力认定需兼顾国内法基本原则与国际私法精神。

分类:婚前协议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