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郭某与黄某婚前协议“净身出户”条款效力争议案

郭某与黄某婚前协议“净身出户”条款效力争议案

案件事实

郭某与黄某登记结婚时签署《婚前协议》,约定若一方因重大过错导致离婚,须“净身出户”。婚后黄某与第三人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郭某发现后起诉离婚。双方育有一未成年子女。郭某主张黄某存在重大过错,要求依据协议分割财产并主张损害赔偿;黄某辩称“净身出户”条款显失公平且限制人身自由,拒绝履行。争议焦点在于该惩罚性条款的效力及财产分割原则。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因涉及未成年子女隐私及家庭私密信息,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郭某提交证人证言、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证明黄某存在婚外情及过错行为;黄某提交收入证明,主张协议条款导致其基本生活无法保障。双方围绕过错认定及条款效力展开激烈辩论。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准予郭某与黄某离婚;二、确认《婚前协议》中“净身出户”条款无效,但黄某存在重大过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郭某多分得60%份额;三、黄某支付郭某精神损害抚慰金;四、未成年子女由郭某抚养,黄某支付抚养费。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净身出户”条款因违背公平原则及限制基本生存权而无效,但法院在财产分割中充分考量过错情节,通过倾斜分配实现实质正义,平衡了意思自治与法律强制性规定。

分类:婚前协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