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某诉李某某婚前协议效力纠纷案
案件事实
原告徐某某(中国籍)与被告李某某(外籍)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0年,双方签署《婚前财产及忠诚协议》,约定若一方因出轨导致离婚,须“净身出户”,所有共同财产归无过错方。2023年,徐某某以李某某存在婚外情为由起诉离婚,并依据该协议主张全部房产及存款。李某某抗辩称该条款显失公平且限制人身自由,属无效格式条款。本案涉及涉外婚姻法律适用及“净身出户”条款在司法实践中的效力认定争议。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鉴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采取书面审理方式。诉前调解未果后进入审判程序。原告徐某某提交公证过的《婚前协议》原件、银行流水及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证明被告过错及财产状况。被告李某某提交境外居住证明及反证,质疑电子数据真实性及协议签署时的胁迫情形。双方围绕协议效力及证据采信展开激烈辩论。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诉请。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净身出户”条款因过度限制财产权且显失公平,通常不被法院支持。裁判指引当事人理性约定财产,强调离婚财产分割应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为原则,而非简单适用惩罚性约定,对涉外家事审判具有典型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