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谭某某诉胡某某婚前财产协议纠纷案

谭某某诉胡某某婚前财产协议纠纷案

案件事实

谭某某与胡某某婚前签署协议,约定若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过错方需“净身出户”。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分居,谭某某主张胡某某存在重大过错,依据协议要求分割全部共同财产。胡某某抗辩称该条款显失公平,剥夺了其基本生存权,且“过错”认定标准模糊,请求确认该条款无效。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婚前协议中“净身出户”条款的法律效力及公平性边界。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因涉及个人隐私,采取不公开开庭方式。诉前调解未果后进入审判程序。谭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数据,证明胡某某存在不当行为;胡某某提交银行流水及收入证明,主张协议条款导致其生活陷入困境。双方围绕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及协议条款是否违反公序良俗展开激烈辩论。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确认婚前协议中“净身出户”条款无效;二、驳回原告谭某某要求分割全部共同财产的其他诉讼请求;三、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综上,部分支持原告诉请,其余驳回。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婚前协议中“净身出户”条款因显失公平且限制离婚自由而无效,体现了司法对婚姻自由与实质公平的保护,为处理类似家事纠纷提供了裁判指引。

分类:婚前协议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