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曹某某诉胡某某婚前协议效力及离婚财产分割案

曹某某诉胡某某婚前协议效力及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原告曹某某(中国籍)与被告胡某某(外籍)经涉外婚姻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约定若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过错方须“净身出户”。婚后胡某某被证实存在长期婚外情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曹某某诉请确认协议中“净身出户”条款有效,并要求胡某某少分或不分财产。胡某某抗辩称该条款显失公平且限制人身自由,应属无效。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涉外背景下,限制财产权益的“净身出户”条款在离婚时的法律效力及财产分割比例。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曹某某提交《婚前财产协议》原件、银行流水及胡某某婚外情证据作为书证;被告胡某某提交收入证明及财产来源说明。双方围绕协议条款是否违反公序良俗及公平原则展开辩论。鉴于案件涉及涉外因素及情感纠葛,法院主持调解,引导双方就财产分割比例及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判决结果

本案以调解书结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 确认《婚前财产协议》中关于“净身出户”的绝对化约定无效,但认可其作为过错认定的参考依据;2. 鉴于胡某某存在重大过错,夫妻共同财产由曹某某分得70%,胡某某分得30%;3. 胡某某需配合办理涉外房产过户手续;4. 双方互不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一百零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净身出户”条款的效力边界,即不得完全剥夺一方基本生存权,但可作为过错方少分财产的重要依据。对于涉外婚姻中的财产约定,法院在尊重意思自治的同时,兼顾公平原则与公序良俗,为类似案件提供了裁判参考。

分类:婚前协议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