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刘某诉邓某婚前财产协议纠纷案

刘某诉邓某婚前财产协议纠纷案

案件事实

刘某与邓某系涉外婚姻,婚后定居国内。双方婚前签署协议,约定邓某名下房产归刘某所有,但附加条款限制邓某不得提出离婚,否则需支付巨额违约金。后因感情破裂,邓某诉请离婚并主张该协议中限制人身自由及显失公平的条款无效。刘某抗辩称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涉及涉外因素应适用特定法律。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婚前协议中限制离婚自由条款的效力及财产分割的公平性。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后进入再审程序。法院重点审查了双方提交的婚前协议原件(物证)及公证文书。双方围绕协议中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款是否违反公序良俗、财产分配是否显失公平展开激烈辩论。法院结合涉外婚姻背景,依据中国法律对协议效力进行实质性审查,确认限制离婚自由的条款无效。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诉请。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婚前协议不得限制当事人离婚自由,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无效。对于涉外婚姻中的财产约定,法院坚持实质公平原则,防止以协议形式变相剥夺一方基本人身权利,对规范婚前财产约定具有典型指导意义。

分类:婚前协议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