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某诉张某某婚前协议效力纠纷案
案件事实
何某某(中国籍)与张某某(外籍)经涉外婚姻登记结婚。双方签署婚前协议,约定若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过错方须“净身出户”,放弃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双方因文化差异及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何某某收集张某某与他人不正当关系的视听资料,遂诉至法院,主张协议中“净身出户”条款显失公平且限制人身自由,请求确认该条款无效,并依法分割财产。张某某抗辩称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受法律保护。本案涉及涉外婚姻背景下的财产约定效力及继承析产争议。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经二审程序审理。鉴于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对主要证据无实质争议,法院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庭审中,何某某提交了婚前协议原件、涉外婚姻登记证明及证明张某某过错的视听资料;张某某对协议真实性无异议,但坚持条款有效。双方围绕“净身出户”条款是否违反公序良俗及公平原则展开辩论。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撤销一审判决;二、确认何某某与张某某婚前协议中关于“净身出户”的条款无效;三、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分割。综上,支持原告诉请。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婚前协议中“净身出户”条款因过度限制财产权利、违背公平原则及公序良俗而无效。裁判启示在于尊重意思自治的同时,需平衡保护弱势方基本生存权益,防止以协议形式实施变相惩罚,为涉外婚姻财产约定提供司法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