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周某某与赵某某婚前协议“净身出户”条款效力争议案

周某某与赵某某婚前协议“净身出户”条款效力争议案

案件事实

周某某与赵某某婚前签署协议,约定若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过错方需“净身出户”。婚后双方感情破裂,周某某起诉离婚并主张该条款有效,要求赵某某放弃全部财产。赵某某抗辩称该条款显失公平且限制人身自由,并提交了周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的视听资料作为反证,主张周某某为过错方。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婚前协议中“净身出户”条款的法律效力,以及家庭暴力情节对财产分割的影响。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理,采取公开开庭方式。双方围绕婚前协议效力及家庭暴力事实展开激烈辩论。周某某提交婚前协议原件;赵某某提交证明周某某实施家暴的录音及视频等视听资料。法院重点审查了协议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及是否存在胁迫情形,并对家暴证据的真实性与关联性进行了质证。

判决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婚前协议中“净身出户”条款因限制离婚自由且显失公平而无效;鉴于周某某存在家庭暴力过错,赵某某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70%,周某某分得30%;周某某向赵某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双方同意以调解书形式结案。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婚前协议中“净身出户”条款因限制婚姻自由及显失公平而无效,体现了法律对实质公平的追求。同时,确认家庭暴力在财产分割中的过错责任,彰显了司法对弱势方权益的保护及对家暴行为的否定评价。

分类:婚前协议年份:201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