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某诉吴某某婚前财产协议纠纷案
案件事实
曹某某与吴某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前签署《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若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过错方需“净身出户”。2022年,曹某某以吴某某存在婚外情为由起诉离婚,并提交一段吴某某与异性在酒店房间内的亲密互动视频作为证据,主张适用“净身出户”条款。吴某某认可视频真实性,但辩称该条款显失公平且限制人身自由,请求依法分割财产。双方育有一子,曹某某主张直接抚养权。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婚前协议中“净身出户”条款的法律效力及财产分割方案。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二审后,曹某某申请再审。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再审中,双方围绕视听资料的合法性及“净身出户”条款的效力展开激烈辩论。曹某某坚持协议有效,吴某某则强调该条款违背公序良俗及公平原则。法院重点审查了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及条款是否构成对离婚自由的非法限制。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诉请。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婚前协议中“净身出户”条款因限制离婚自由及显失公平而无效,体现了司法对婚姻自由与实质公平的维护,为处理类似家事纠纷提供了裁判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