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诉谢某婚前财产协议纠纷案
案件事实
吴某与谢某婚前签署协议,约定若谢某实施家庭暴力,需净身出户并放弃所有财产。婚后谢某确有暴力行为,吴某诉请确认协议有效并分割财产。谢某抗辩称协议限制人身自由且显失公平。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吴某提交录音、视频等视听资料证明家暴事实;谢某对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主张协议条款无效。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诉请。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案件意义
明确婚前协议中限制人身自由或惩罚性条款无效,体现司法对婚姻自由及公平原则的维护,引导当事人理性订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