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库
共收录 5,957 篇案例与实务文章,覆盖人身伤害、劳动仲裁、婚姻家事、房产买卖、商标、电商、职务犯罪、诈骗等 8 个专题。
吴某诉李某离婚经济帮助案
原告吴某与被告李某婚后育有一女,现处于哺乳期。因李某长期酗酒且对家庭未尽义务,双方感情破裂。吴某在孕期及哺乳期独自承担育儿及家务,经济来源单一,生活陷入困境。离婚诉讼中,双方就共同债务承担及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吴某主张其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及协助另一方工作负担较多义务,且目前无固定收入,请求李某给予经济帮助。李某辩称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拒绝提供额外经济帮助,认为吴某具备劳动能力。本案核心在于认定吴
查看详情 →高某某申请执行曾某某离婚经济帮助案
高某某与曾某某离婚诉讼中,法院认定曾某某存在重大过错,判决其向高某某支付经济帮助金及损害赔偿。判决生效后,曾某某拒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高某某遂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高某某提交了一段曾某某承认转移财产并拒绝履行义务的录音(视听资料),证明其有履行能力但恶意逃避。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曾某某是否具备履行能力以及其转移财产行为的认定,涉及离婚后的经济帮助执行及过错损害赔偿的执行问题。
查看详情 →韩某诉胡某离婚经济帮助案
韩某与胡某婚后育有一子,胡某因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韩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拥有稳定高薪工作,但双方感情破裂。韩某起诉离婚,主张胡某应获得经济帮助。胡某辩称自己患病期间韩某未尽扶养义务,且要求高额帮助金。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及一方患病导致的经济困难,争议焦点在于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数额认定及支付方式。
查看详情 →周某某与孙某某离婚经济帮助及过错损害赔偿案
周某某与孙某某婚后育有一女。婚姻存续期间,孙某某长期对周某某实施家庭暴力,并存在婚外同居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周某某在哺乳期期间,因遭受暴力及精神压迫,被迫离家并独自抚养幼女,期间无固定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周某某主张孙某某存在重大过错,且自己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及协助另一方工作负担较多义务,同时因处于哺乳期及受暴力侵害导致经济困难,请求离婚时获得经济帮助及过错损害赔偿。孙某某辩称家暴证据不足
查看详情 →谭某某申请执行周某某离婚经济帮助案
谭某某与周某某系夫妻,周某某为现役军人。双方因性格不合诉请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周某某作为军人一方,在离婚时生活存在困难,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谭某某应给予适当经济帮助。原判决确定谭某某需支付周某某经济帮助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决生效后,谭某某未履行支付义务,周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就帮助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产生分歧,谭某某主张因近期失业暂时无力支付,请求延期,而周某某坚持要求
查看详情 →于某诉曾某离婚经济帮助案
原告于某与被告曾某系涉外婚姻,婚后定居中国。婚姻存续期间,曾某长期在境外工作,收入丰厚,而于某因照顾子女及协助处理家庭事务,未能全职工作,经济来源主要依赖曾某。双方感情破裂后,于某提起离婚诉讼。于某主张其离婚后生活困难,且曾某存在隐匿境外资产嫌疑,请求法院判令曾某给予经济帮助并重新分割共同财产。曾某辩称已提供足够生活费,且境外资产属个人婚前财产,拒绝额外帮助。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涉外背景下,全职家务方
查看详情 →徐某某申请执行谢某某离婚经济帮助案
徐某某与谢某某婚后育有一未成年子女。离婚诉讼中,法院认定谢某某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且徐某某存在隐藏转移财产行为,故判决谢某某获得经济帮助及财产倾斜分割。判决生效后,徐某某未按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谢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就具体履行方式产生争议,徐某某主张以房产折抵,谢某某坚持现金支付。鉴于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隐私及家庭内部财产细节,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
查看详情 →刘某诉邓某隐匿转移财产离婚纠纷案
原告刘某与被告邓某系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婚姻存续期间,刘某发现邓某存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邓某在双方感情出现裂痕后,通过多次小额转账及虚构债务的方式,将名下银行账户内的存款转移至其亲属账户,并隐匿部分贵重物品。刘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邓某因隐匿、转移财产少分或不分。邓某辩称上述款项系正常家庭支出及偿还个人婚前债务,否认隐匿行为。本案核心争议在于邓某是否存在隐匿
查看详情 →博某某诉高某某离婚经济帮助及债务承担案
原告博某某与被告高某某婚后感情破裂,原告长期遭受被告家庭暴力,并持有相关录音录像证据。婚姻存续期间,被告以个人名义举债用于赌博及非法经营,原告对此不知情且未受益。原告主张离婚,并要求被告承担全部共同债务,同时因原告离婚后生活困难,依据《民法典》请求被告给予经济帮助。被告辩称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拒绝承担经济帮助。双方对财产分割及债务性质存在重大争议,原告遂诉至法院。
查看详情 →麻某与蒋某离婚经济帮助案
麻某与蒋某婚后育有一未成年子女。婚姻存续期间,麻某因长期照顾患病老人及抚养子女,牺牲职业发展机会,无固定收入来源;蒋某则经营公司,掌握家庭主要财产。离婚时,麻某主张其生活困难,请求蒋某给予经济帮助。双方对家庭财产中涉及麻某父母遗产的继承与析产存在争议,麻某认为该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蒋某主张属麻某个人继承所得。此外,蒋某曾转移部分存款,麻某通过偷录的录音及银行流水截图予以证明。鉴于案件涉及
查看详情 →陆某诉刘某涉外离婚债务清偿案
原告陆某与被告刘某系涉外婚姻,婚后长期居住于中国境内。婚姻存续期间,刘某以个人名义在境外举债用于其个人商业投资,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双方感情破裂后,陆某诉请离婚并要求确认该笔债务为刘某个人债务,由其独自承担。刘某辩称该债务用于家庭开支,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涉外背景下,一方境外举债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以及离婚时的债务清偿责任划分。
查看详情 →韩某诉焦某离婚经济帮助案
韩某(女)与焦某(男,现役军人)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因聚少离多及家庭琐事产生矛盾。2021年,韩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审理中查明,焦某长期驻守边疆,双方缺乏沟通,且韩某在婚姻期间因照顾家庭及协助焦某处理后方事务,导致其职业发展受限,目前无固定收入来源,生活存在困难。韩某主张离婚并请求焦某给予经济帮助。焦某同意离婚,但对经济帮助金额及支付方式存在异议,认为韩某具备劳动能力,
查看详情 →孙某诉谢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原告孙某与被告谢某系夫妻,谢某为现役军人。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产生矛盾,孙某起诉离婚。审理中查明,双方存在共同债务及房产分割争议。鉴于谢某军人身份,法院注重保护军婚稳定,同时审查孙某提出的离婚经济帮助请求。孙某主张谢某存在过错并要求多分财产,谢某则抗辩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案件涉及军人婚姻特殊性及复杂债务划分,且涉及家庭隐私,不宜公开审理。
查看详情 →杨某诉邓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杨某与邓某婚后感情破裂,杨某起诉离婚并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审理中查明,邓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利用其掌控家庭财务之便,通过虚构债务、私下转账等方式,恶意隐匿并转移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八十余万元。杨某在一审中提交了银行流水及转账记录,主张邓某存在重大过错,要求多分财产并适用离婚经济帮助。邓某辩称上述款项系正常家庭支出及偿还个人婚前债务,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佐证。一审法院认定邓某存在隐匿、转移夫妻
查看详情 →李某诉博某离婚经济帮助案
李某与博某婚后育有一女,博某长期承担主要家务及子女抚养责任,李某则专注于事业发展并存在重大过错。离婚诉讼中,李某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博某除要求分割财产外,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提起离婚经济帮助之诉。博某主张其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义务,且离婚后面临生活困难,请求李某给予适当经济帮助。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博某是否符合经济帮助的法定条件及具体金额认定。
查看详情 →邓某诉胡某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案
原告邓某与被告胡某系涉外婚姻,婚后长期分居。邓某诉请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主张胡某名下债务为其个人债务。胡某辩称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邓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双方对财产范围及债务性质争议较大,涉及境外资产认定及跨境证据效力问题。
查看详情 →高某某与陆某某离婚经济帮助案
原告高某某与被告陆某某系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婚姻存续期间,陆某某多次对高某某实施家庭暴力,导致高某某身心受损。高某某主张陆某某存在重大过错,请求离婚并依据《民法典》第1090条主张离婚经济帮助,理由是离婚后其无住房且生活困难。陆某某辩称双方财产已分割完毕,高某某有劳动能力,不符合经济帮助的法定条件,且拒绝承认暴力事实。双方就离婚及经济帮助问题争议较大,高某某提交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及房屋租赁合
查看详情 →彭某与周某离婚经济帮助案
彭某与周某系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周某因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固定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彭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拥有稳定工作及较多积蓄。周某诉至法院,主张依据离婚经济帮助制度,要求彭某给予适当经济帮助。双方对彭某的收入状况及周某的实际困难程度存在争议,周某申请对彭某名下银行存款及理财情况进行司法审计,以证明其具备帮助能力。
查看详情 →李某申请执行郭某离婚经济帮助案
李某与郭某系涉外婚姻,婚后定居中国。离婚诉讼中,法院认定郭某存在重大过错,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鉴于李某因长期照顾家庭导致就业能力减弱,且离婚后生活困难,依据离婚经济帮助制度,法院判令郭某支付一次性经济帮助金。判决生效后,郭某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李某遂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李某提交了双方离婚判决书、郭某名下银行账户流水及微信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证明郭某具备履行能力但恶意转移财产。郭某
查看详情 →麻某与陆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麻某与陆某婚后感情渐淡,麻某因长期照顾患病婆婆导致收入中断,而陆某经营公司收入丰厚。离婚诉讼中,麻某主张陆某隐匿部分股权收益,并依据《民法典》第1090条请求经济帮助。争议焦点在于陆某名下某科技公司股权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以及麻某是否符合获得经济帮助的条件。陆某辩称该股权系婚前个人财产,增值属自然增值,且双方已约定财产各自所有。麻某提交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及股权变更通知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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