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库
共收录 5,957 篇案例与实务文章,覆盖人身伤害、劳动仲裁、婚姻家事、房产买卖、商标、电商、职务犯罪、诈骗等 8 个专题。
何某某诉黄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原告何某某与被告黄某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位于某市中心的商品房一套,登记在被告名下。2021年,原告怀孕并进入哺乳期,期间被告因感情不和搬离共同住所,长期未履行家庭义务。原告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依法分割,并考虑到其处于哺乳期及抚养子女的实际需求,请求多分财产。被告辩称该房产首付部分资金来源于其父母,应视为对个人的赠与,且原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拒绝分割或要求少
查看详情 →彭某诉韩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原告彭某与被告韩某系夫妻,韩某为现役军人。双方于婚后共同居住于韩某父母出资购买的拆迁安置房内,该房产登记在韩某名下。彭某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韩某辩称房屋系父母对己方的赠与,且因涉军身份及家庭隐私,不同意离婚及分割。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彭某申请分割房产,韩某以军人婚姻受特殊保护为由抗辩。
查看详情 →冯某某与胡某某涉财产隐匿转移离婚房产分割案
冯某某与胡某某婚后共同购置一套房产,登记在胡某某名下。婚姻存续期间,胡某某利用掌管家庭财务之便,多次通过银行转账将大额夫妻共同存款转移至其亲属账户,并伪造债务凭证,企图在离婚诉讼中少分或不分财产。冯某某发现异常后,通过合法途径获取了胡某某手机中的聊天记录及银行流水录音等视听资料,证明胡某某存在恶意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双方因财产分割问题协商未果,冯某某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房产并追回被转移
查看详情 →杨某某申请执行赵某某涉外离婚房产分割案
杨某某(中国籍)与赵某某(外籍)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在北京市购置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赵某某名下。2020年双方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该房产归杨某某所有,赵某某配合过户。离婚后赵某某长期滞留国外,拒绝回国办理手续。杨某某遂诉至法院,主张赵某某违约。庭审中,杨某某提交离婚协议书及房产登记信息,赵某某委托律师出庭,提交证人证言证明其因签证受限无法回国,且主张该房产系其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不应完全归杨
查看详情 →谢某诉胡某隐匿转移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案
谢某与胡某婚后共同购置一套房产,登记在胡某名下。婚姻存续期间,胡某利用其掌控家庭财务之便,通过虚构债务、虚假转账等方式,将夫妻共同存款中的大额资金转移至其亲属账户,并试图将房产低价过户给第三人。谢某发现后,以胡某恶意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依法分割财产并对胡某少分或不分。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胡某转移财产行为的认定及房产分割比例。
查看详情 →博某某诉张某某离婚财产分割及损害赔偿案
原告博某某与被告张某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位于某市的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被告名下。2021年,原告发现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与第三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并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2022年3月,原告怀孕后,被告不仅未尽照顾义务,反而长期冷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2022年6月,原告以被告存在重大过错为由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房产并主张损害赔偿。鉴于原告处于孕期,法院需特别保护妇女
查看详情 →周某某申请执行李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原告周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婚后育有一子。婚姻存续期间,李某某长期对周某某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曾就离婚及财产分割达成初步意向,但因李某某隐匿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及拆迁安置房权益,致使协议未能履行。周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依法分割位于市中心的婚后共同房产及李某某父母出资购买的拆迁安置房。李某某辩称该拆迁房属其个人婚前财产,拒绝分割。案件涉及家庭暴力情节及复杂的房产权属认定,争议
查看详情 →黄某诉麻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黄某与麻某婚后共同居住于麻某父母出资购买的拆迁安置房。婚姻存续期间,黄某发现麻某与第三人存在不正当关系,并收集了双方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作为麻某存在重大过错的证据。黄某遂起诉离婚,主张因麻某过错导致感情破裂,要求分割该房产并请求损害赔偿。案件涉及婚前父母出资房产的权属认定及过错方赔偿责任,且双方育有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亦为争议焦点之一。
查看详情 →焦某某申请执行沈某某离婚房产分割案
焦某某与沈某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沈某某名下。2021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沈某某所有,沈某某补偿焦某某50万元。离婚后,沈某某未按约支付补偿款。焦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焦某某发现沈某某恶意转移财产,且沈某某之妻(非本案当事人)处于哺乳期,涉及家庭居住权与子女抚养安排的复杂利益平衡。焦某某主张对房产进行实物分割或拍卖变现以清偿债务,沈某某则抗辩房产
查看详情 →赵某某申请执行谭某某离婚房产分割案
赵某某与谭某某原系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双方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位于某小区的房产归赵某某所有,谭某某配合办理过户,赵某某支付折价款。离婚后,谭某某拒不履行协助义务,且擅自将房屋出租,租金收益未予分割。赵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房屋存在租赁关系及装修增值争议,双方对房屋现值及租金归属产生分歧。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由赵某某直接抚养,需保障其居住稳定,本案涉及房产分割后的执行异议及租金收益追缴问题,
查看详情 →何某某与蒋某某离婚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案
何某某与蒋某某婚后共同居住于蒋某某父母出资购买的拆迁安置房。离婚诉讼中,何某某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蒋某某辩称系父母对己方个人的赠与。此外,双方存在一笔以蒋某某名义所借、用于家庭日常开支的债务,何某某主张为共同债务,蒋某某否认。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及财产债务的复杂认定,双方对房产性质及债务真实性争议较大,且涉及家庭隐私。
查看详情 →博某某诉张某某涉军人婚姻离婚财产分割案
原告博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系夫妻,张某某为现役军人。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张某某父母出资购买一套房产,登记在张某某名下。后因感情破裂,博某某提起离婚诉讼,主张该房产虽由男方父母出资,但系婚后取得,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张某某以军人婚姻受特殊保护为由,不同意离婚,并主张该房产为其个人财产。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涉军婚姻背景下,父母婚后出资购房的权属认定及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查看详情 →张某某与王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张某某与王某某婚后共同居住于王某某父母出资购买的拆迁安置房。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请离婚,核心争议为该房产的权属及分割。张某某主张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分;王某某则辩称房屋登记在其父母名下,属父母财产。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且房屋产权存在模糊地带,双方对房产实际出资来源及登记背景各执一词,矛盾激化。
查看详情 →蒋某诉博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蒋某与博某婚后共同居住于博某父母出资购买的拆迁安置房。婚后三年,博某多次对蒋某实施家庭暴力,致蒋某轻微伤。蒋某提起离婚诉讼,主张该房产虽登记在博某名下,但系婚后共同还贷及装修投入,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博某辩称房屋系父母对己方的单方赠与,且蒋某存在过错。案件涉及家庭暴力情节及拆迁房产权属争议,蒋某提交了医院诊断证明及现场录音等视听资料证据,证明博某暴力事实及双方对房屋的共同维护投入。
查看详情 →郭某诉林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郭某与林某婚后共同居住于林某父母出资购买的拆迁安置房。郭某主张该房产虽登记在林某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及装修投入使其享有部分产权,诉请分割。林某辩称房屋系父母对己方的单方赠与,且郭某未参与还贷,拒绝分割。双方育有一未成年子女,郭某主张因照顾子女付出较多,要求多分财产。一审法院认定房屋为林某个人财产,驳回郭某分割请求。郭某不服提起上诉,强调装修出资凭证及家庭日常开支由郭某承担的事实,认为实质公平应予调
查看详情 →陆某申请执行朱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陆某与朱某婚后购置一套房产,登记在朱某名下。婚姻存续期间,朱某长期对陆某实施家庭暴力,陆某多次报警并保留伤情照片及录音。后陆某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因朱某过错导致感情破裂,要求分割该房产。朱某辩称房产系其个人财产,拒绝分割。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前,双方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达成初步意向,但就具体履行方式存在分歧,需法院出具法律文书予以确认。
查看详情 →陈某某与邓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邓某某系夫妻,婚后共同居住于被告父母出资购买的拆迁安置房。婚姻存续期间,被告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起诉离婚并主张分割该房产。被告辩称房产登记在其父母名下,属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双方对房屋现值及产权归属存在重大分歧,原告申请司法评估以明确财产价值,争议焦点集中于涉家暴情形下,父母出资购买的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如何公平分割。
查看详情 →徐某某诉王某某隐匿转移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案
原告徐某某与被告王某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2023年初,徐某某发现王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频繁向不明第三方微信转账及虚构大额消费,疑似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徐某某主张王某某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行为,要求多分财产并追究过错赔偿责任。王某某辩称相关转账系正常家庭开支及亲友往来,否认隐匿意图。双方因财产分割及过错认定产生重大分歧,徐某某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判令王某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查看详情 →何某某诉张某某离婚财产分割及损害赔偿案
原告何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系夫妻,婚后育有一女,现处于哺乳期。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购买位于市中心的商品房一套,登记在张某某名下,首付由张某某父母出资,余款为夫妻共同还贷。何某某发现张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并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遂诉请离婚、分割房产及主张损害赔偿。鉴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隐私及家庭私密细节,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
查看详情 →蒋某诉吴某隐匿转移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案
原告蒋某与被告吴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购买位于某市中心的商品房一套。2022年初,蒋某发现吴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通过银行转账将夫妻共同存款转入其亲属账户,并虚构债务以稀释共同财产。蒋某遂诉至法院,主张吴某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要求在对婚内房产及存款进行分割时,对吴某少分或不分。吴某辩称转账系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及偿还个人婚前债务,否认隐匿意图。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吴某转账行为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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