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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收录 1,000 篇案例与实务文章,覆盖人身伤害、劳动仲裁、婚姻家事、房产买卖、商标、电商、职务犯罪、诈骗等 8 个专题。

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23年

某省行政审批局原局长宋某挪用公款案

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宋某在担任某省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分管重点项目审批的职务便利,擅自将单位暂存其办公桌上的5万元专项经费转入个人控制的银行卡,用于支付家庭装修费用。资金挪用后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直至2022年7月审计部门在专项经费核查中发现异常流动。宋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某省重点工程审批流程中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万元,且引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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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18年

某省行政审批局原局长金某挪用公款案

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金某在担任某省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主管项目审批资金调配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财务凭证方式,将单位保管的专项拨款3.2万元转入个人控制的关联企业账户,用于非法放贷活动。案发系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任职单位资金流向异常,经调取银行流水和账目核查后锁定其犯罪事实。金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供述其通过虚增项目验收材料套取公款用于赌博的犯罪过程。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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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23年

某市金融局科员苏某挪用公款再审案

2019年8月至2021年3月期间,苏某利用担任某市金融监管局科员职务便利,通过伪造贷款审批文件方式,先后三次挪用单位专项经费共计12万元用于个人炒股。其以虚假项目申报为由,将公款转入个人控制的证券账户,期间获利3.5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剩余资金于案发前全部归还。2022年5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苏某异常资金流动线索,经初核移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苏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如实供述犯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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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18年

某县金融监管局原科员朱某挪用公款再审案

2018年3月至2020年6月期间,朱某在担任某县金融监管局基层信贷审批员时,利用负责中小企业贷款质押审查的职务便利,伪造企业经营资料,将本应用于监管的50万元公款违规质押给其亲属经营的典当行。通过虚构担保合同和虚假资产评估报告,朱某先后以'资金周转'为由骗取单位同意,将公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投资房地产。案发后,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县金融监管局专项资金异常流动线索,经审计确认朱某挪用公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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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21年

某省税务局原副局长刘某挪用公款案

2021年4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刘某利用其担任某省税务局副局长职务便利,通过伪造财务凭证方式,先后三次挪用税务专项经费共计12万元。其将公款转入个人控制的金融账户,用于参与地下赌场及偿还高利贷。案发后,经某省巡视巡察组专项检查发现异常资金流动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启动立案程序。刘某在初核阶段拒不配合,但在立案调查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该行为导致税务系统专项资金使用程序混乱,造成税收征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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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23年

某省财政局原局长丁某挪用特定款物案

2019年至2022年,丁某在担任某省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负责政府采购专项资金审核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采购合同、虚增项目预算等方式,将300万元财政拨款转入个人控制的关联企业账户。上述资金本应用于某市重点工程设备采购,却被其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投资房地产。2021年6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审计中发现某市政府采购资金异常流动线索,经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后移交检察机关。丁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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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19年

某省行政审批局原副局长余某挪用公款转借他人案

2019年至2022年期间,余某利用担任某省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便利,通过伪造项目审批文件方式,挪用本单位管理的专项扶持资金共计125万元。其中50万元转借给其表弟经营的建材公司用于偿还高利贷,其余资金被用于个人理财投资。案发系某省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单位资金流向异常,经审计确认余某存在违规资金处置行为。余某在审查调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85万元,并供述了通过虚构审批程序、伪造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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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20年

某省属国企原财务人员沈某挪用公款案

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沈某在担任某省属国企改制工作组成员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财务凭证方式将单位改制专项资金2.3万元用于个人信用卡还款。其将公款质押给某小额贷款公司获取贷款,用于偿还亲属债务。案发时间为2023年3月,某省巡视组在专项巡察国企改制资金使用情况时发现异常,调取相关财务资料后启动调查。沈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还全部赃款,并交代犯罪事实。该行为导致改制专项资金使用效率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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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18年

某市生态环境局原处长魏某挪用公款案

2018年至2021年期间,魏某在担任某市生态环境局项目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负责环保专项资金监管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项目验收材料的方式,先后三次将单位拨付的专项经费共计人民币3.8万元转入个人控制的证券账户。其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并获取收益,累计获利1.2万元。2022年6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环保资金流向异常,遂将线索移送至检察机关。经侦查发现魏某多次挪用公款行为,其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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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18年

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王某挪用公款超期未还案

王某于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利用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招标文件审批流程,将中心管理的3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转入个人控制的关联企业账户。该资金本应用于保障某重点工程招投标工作,王某却用于其亲属经营的房地产投资公司购置商业房产。截至案发时,赃款已逾期近三年未归还,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2022年7月,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异常资金流向,经监察委员会调查核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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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18年

某市医疗系统厅级干部邓某挪用公款案

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邓某利用担任某市卫健委主任职务便利,通过虚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方式,将单位公款300万元转入个人控制的关联公司账户。其将资金用于为亲属经营的医疗器械公司提供质押担保,获取高额利息收益。2023年3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单位专项资金异常流动,遂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经调查核实,邓某对其挪用公款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退缴全部赃款280万元。该行为导致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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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18年

某县自然资源局原处长杨某挪用特定款物案

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间,杨某在担任某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征收科科长期间,利用负责土地补偿款发放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审批手续的方式,将本应用于某工业园区征地补偿的3.8万元公款转入个人控制的农业合作社账户。该资金被用于其亲属经营的建材店日常周转,后因经营亏损于2021年5月归还。案发系当地村民举报土地补偿款异常流向,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后发现杨某存在违规操作行为,经检察机关审查提起公诉。杨某在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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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24年

某市司法局原科员何某超期挪用公款案

何某在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担任某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员,利用负责监管资金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财务凭证方式,先后12次挪用单位专项拨款共计280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性投资。案发后经巡视巡察发现其账户存在异常大额资金流转,司法局内部审计追溯至何某经手的项目资金链。何某在案发前已将部分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剩余款项通过亲属账户分散至境外,总计涉案金额达280万元。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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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21年

某省金融监管局原局长程某挪用特定款物案

程某在担任某省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管理扶贫贷款专项资金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企业资质文件、虚报项目进度等方式,先后12次将250万元专项信贷资金转入个人控制的关联公司账户。涉案资金主要用于其子经营的房地产项目及偿还个人债务,造成扶贫项目停滞、农户贷款违约等严重后果。2022年群众举报后,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发现程某在2018-2021年间通过伪造审计报告、篡改资金流向凭证等手段掩盖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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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20年

某省属国企改制期间蔡某挪用公款再审案

2018年12月至2020年6月,蔡某在担任某省属国企改制工作组组长期间,利用负责资金调配的职务便利,将单位改制专项资金共计120万元转入个人控制的关联企业账户,用于购房及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资金挪用后超过法定期限未归还,导致国企改制进程受阻,相关职工安置费用延迟发放。2021年审计部门在专项核查中发现资金异常流向,经初审认定蔡某构成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22年再审程序启动,检察机关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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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20年

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梁某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案

2021年至2022年期间,梁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土地出让业务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土地出让合同、虚增成交价款等方式,先后多次挪用国有土地出让金共计250万元。其将资金转入个人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账户,用于房地产投资及股票交易,非法获利约80万元后部分归还。2023年巡视巡察发现该局土地出让资金异常流动线索,经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梁某在审查起诉阶段退缴赃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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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20年

某省交通厅原厅长郭某挪用公款超期未还案

2019年3月至2021年6月期间,郭某在担任某省交通厅厅长职务时,利用主管基建项目的便利,通过虚构工程进度报告的方式,先后三次挪用下属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共计3.8万元。其中2019年8月挪用3万元用于偿还个人信用卡债务,2020年1月挪用5000元投资虚拟货币,2021年2月挪用2万元购置奢侈品。上述资金均未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导致某县G321国道养护工程因资金链断裂出现安全隐患。2022年4月,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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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18年

某省交通局原局长田某挪用公款转借他人案

2021年4月至2022年11月期间,田某利用担任某省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便利,通过虚构工程款支付项目的方式,先后三次将单位工程专项资金共计280万元转入其控制的个人账户。该款项被田某借给其表弟张某用于房地产开发,约定月息3分,后因张某资金链断裂未能按期归还。2023年3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某交通工程资金异常流动线索,经线索移交至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最终锁定田某的违法事实。案件查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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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20年

某省生态环境厅原处长金某挪用公款案

2019年至2022年期间,金某在担任某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负责环保项目专项资金监管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财务凭证方式,先后三次将单位拨付的环保治理专项款共计15万元转入个人控制的他人账户。该资金被用于支持其参与民间高利贷非法放贷活动,造成资金链断裂风险。2023年,某县纪委监委在查处该省环保系统违规问题时发现金某异常资金流动线索,经初步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金某在审查起诉阶段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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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职务犯罪· 2023年

某省金融监管局原局长徐某挪用公款案

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期间,徐某在担任某省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时,利用主管信贷审批工作的便利,通过伪造企业资质文件、虚增项目融资需求等方式,先后三次挪用单位监管资金共计3.2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个人非法集资活动,1.2万元用于偿还赌债。案发系某省审计部门在年度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徐某分管领域专项资金流向异常,经调取银行流水和账目核查后,锁定其涉嫌挪用公款行为。徐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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